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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股权众筹退出机制都有哪些方式
发布时间:2016-04-15 分类:新金融百科
股权众筹平台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模式,能够直击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全民创业时代的到来,是股权众筹得以挥斥市场的加速器。不过,由于股权众筹在国内刚刚起步,还缺乏相应的支撑机制,发展模式也远未成熟,还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其中,如何退出才是目前我国股权众筹模式面临的最大挑战。由于股权众筹融资一般周期较长,而这一模式在国内发展不过短短数年,因而国内还没有成功退出的案例,而且退出的渠道与路径也较为有限。传统私募股权投资期限相对较长,退出方式多采用被投企业首次公开募股、在财务门槛相对较低的新三板挂牌,以及并购等,主要适用于大额资金的长期投资,投资条款也相对灵活。而在众筹平台上,目前主要的退出渠道是领投方带领退出,具体方式集中在企业上市、企业被收购、新三板上市流通等。对于投资人而言,股权何时变现,或变现时间太久,会让众多跟投人持币观望,制约了行业发展。
退出机制不完善是整个风险投资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最简单的事实是,中国还没有成形的PE二级市场。在这样的行业背景下,众筹因其法律地位还不明确,不被主流认可,故而“退出难”问题更加突出。那么,在股权众筹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外,不乏一些成功的股权众筹退出案例接下来,迪蒙众筹系统小编就对股权众筹平台的退出机制方式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①首次公开发行IPO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是众筹投资人和创业者最乐于见到的退出方式。由于证券市场的杠杆作用,公司一旦上市,股票价值将会得到巨大提升,公司价值也随之大幅度上涨,投资人所持有的股票可以获得爆炸性的增值,一旦抛出即可获得高额的资本收益。对于创业者来说,IPO的优势还不局限于股票增值,更重要的是企业进行IPO,表明了资本市场对企业良好经营业绩的认可,可以使企业获得在证券市场上持续融资的渠道,取得企业进一步发展所需的仅凭众筹投资人无法提供的大量资金。但是由于众筹投资对象多为中小企业,当资本退出时,企业的发展往往还未能够达到公开上市的标准,同时由于各国证券法往往对上市股票的发起人所持股票的转让有一定限制,无法实现短期之内一次性退出。尽管首次公开招股对于投资人而言可能是最有利可图的退出方式,在发达国家公司准备上市的可能性很小,在发展中国家这种可能性更小。大多数公司从来没有以此类方式退出,通常在其出售股份之前,公司已经被收购了。一般认为上市公司的报告和备案规定很烦琐。因此,以IPO的方式实现退出的投资人在数量上并不占主要地位。
②并购
如果企业的业绩尚未能够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或者投资人不愿意接受IPO的种种烦琐手续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约束,则可以采用并购的方式实现退出,据统计,在退出方面,66%的初期投资人通过并购退出,并购依然是众筹投资最主要的退出方式。这种方式不仅可以省去IPO的种种烦琐手续,而且可以一次实现所有股权的转让,在价格上也会有相当高的收益,因此深受投资人的喜爱,是投资最主要的退出途径。并购者一般都是专业的风险投资机构,或者是该创业企业所在行业内发展较好的大公司。
③回购
如果采用回购方式退出,原则上公司自身是不能进行回购的,最好由公司的创始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回购;采用股权转让方式,原则上应当遵循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回购是指按照投资协议的规定,在投资期限届满之后,由被投资企业购回投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这种退出方式尽管比不上IPO所实现的投资收益,但是由于其方式简单快捷,风险较低,在让投资人的投资收益有所保障的同时,也可以让创业者在公司进入正常发展阶段后重新收回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因此受到投资人和创业者的欢迎,近年来发展很快。此种退出方式需要注意在出资入股时就在协议里约定清楚具体的受让价格,比如前文所说的有的众筹项目在入股协议里约定,发生这种情况时由所有股东给出一个评估价,取其中的平均值作为转让价,也有的约定以原始的出资价作为转让价。
在上述三种主要的退出方式之外,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不好并且难以扭转时,投资人与创业者只好选择进行破产清算。一旦选择破产清算,投资人和创业者都将承受较大的损失,乃至血本无归。这是一种长痛不如短痛的解决方式。由于创业的高度风险性,虽然投资人并不情愿,但这也是在初期投资中经常出现的一种退出方式。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股权众筹的退出方式主要是领投方带领退出,具体渠道集中在企业上市、被收购兼并、股转系统流通等。而针对早期项目,往往需要5到7年的时间才能有机会上市后退出,且面临着不确定性大的困扰。
2015年PE机构共实现1878笔退出,其中,由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新三板市场发展迅速,2015年PE机构所投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案例数量已达954笔;并购退出276笔,IPO退出案例267笔,退出方式逐渐多元化。但在 目前证监会“非正式要求”众筹平台不能做互联网转让的背景下,“退出难”这一痛点上还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普遍做法仍然是在线下寻求下一轮投资人,通过 转让并购回购等方式来安排。
其实目前很多众筹平台内部是可以通过与投资人私信对接的方式各自商量股权买卖问题,也有成交的,但是这些模式都是私下对接的,并非公开退出。“对于为何平台内部不成立二级交易市场进行退出,这是由于在监管未明确之前,平台无法评估这样是否合规。